2007年8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浙江潮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酒后醋意生 挥刀伤无辜
张军方 傅金霞

  本报讯  只因怀疑自己喜欢的女孩另有所爱,醋意大发的小伙竟挥刀重伤他人。7月30日,为爱疯狂的尚某被缙云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。
  2004年5月,缙云人尚某约心仪的女孩虞某吃夜宵,一时高兴,多喝了几瓶酒。在夜宵摊上,虞某碰到了以前的男同学,便上前聊了起来。尚某见状醋意大发,借着酒劲一拳打在该男同学脸上。该同学的朋友施某连忙制止,此时失去理智的尚某随即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向施某腹部连捅3刀,造成其重伤。今年6月4日,亡命3年的尚某在温州被警方抓获。